2023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答疑

来源: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3-07-11 17:02   

1.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可以申报工程系列职称?

要申报2023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认真阅读《关于开展2023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柳工职办〔2023〕2号)及其附件。通知文件和相关政策可在广西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职称申报”专题或柳州市工信局工程系列职称申报交流群(群号455168262)群文件查找。如有疑问可在申报交流群咨询或电话咨询2823316。

符合申报范围、对象的申报人应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按照专业目录正确选择拟评专业。以拟评专业所属行业(专业)和申报职称层级对应职称评审条件进行逐条对照,如果符合评审条件及通知相关要求即可进行材料准备及网上申报。

例如:柳州市企业某工程师现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机械工程”属于《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所列专业,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21〕27号)和柳工职办〔2023〕2号中的“申报条件”,确定本人是否能够申报。

2.2023年度申报柳州市工程系列职称怎么进入申报系统?

个人和单位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页面https://my.gxrczc.com进行注册、登录,办理职称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火狐firefox浏览器或360极速模式登录系统。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帮助中心”。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热线:0771-5505013。

3.网上申报职称如何进行?

(1)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前往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登录页面https://my.gxrczc.com,进行注册、登录。未注册的按要求上传材料,建立本单位用户。单位必须指定审核人员,落实审核责任,签署承诺书须申报单位盖章、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人手写签名后上传到系统指定位置。审核员应与承诺书上的职称系统管理员一致。承诺书所涉及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人或职称系统管理员发生变更的应重新签署承诺书。

(2)申报个人前往个人系统注册/登录页面https://my.gxrczc.com,进行网上注册、登录,按部署文件和申报系统设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材料。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须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3)各单位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流程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推荐。

各单位和申报人要随时关注系统反馈消息,如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完善申报材料并再次上报。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4.市工信局职改办接收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桂职办〔2020〕42号)、《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桂职办〔2021〕39号),市工信局职改办(联系电话2823316)接收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相关专业的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接收除住建行业、交通行业外的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自然资源行业等。

5.去哪里申报工程系列其他行业相关专业的职称?

申报工程系列住建行业和自然资源行业相关专业职称(自然资源正高级职称除外)通过市住建局职改办进行(柳州市建设工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816758)。申报交通行业相关专业初级职称通过市住建局职改办进行,高、中级职称通过交通局职改办申报;广播电视行业通过文广旅局职改办申报;水产行业通过农业农村局职改办申报;快递行业通过邮政管理局职改办申报;等等。具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权限的各县、行业、单位评委会,具体请查阅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印发的相关通知部署文件。

6.工程系列各行业(专业)职称的评审条件有哪些?

经我办申报职称所涉及的现行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及适用范围如下:

(1)《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7号),适用于申报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所列专业职称,及申报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交通行业以外的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29号),适用于申报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所列专业职称。

(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35号),适用于申报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所列专业职称。学历和资历有关要求详见广西生态环境厅年度部署文件。

例如:柳州市企业某工程师拟申报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必须符合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19〕35号),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均按照该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准备申报材料。学历、资历等相关要求,具体查阅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部署文件。

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

7.工程系列各行业(专业)职称的评审条件没有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的怎么办?

正高级职称没有行业评审条件的按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21〕27号)执行。即申报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交通行业外的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中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例如:柳州市企业某高级工程师拟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必须符合桂职办〔2021〕27号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中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8.通过市工信局职改办申报职称的怎么选择评委会?

申报人应结合身份性质、所属行业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评审条件和申报系统所列评委会及专业目录,选择所要申报的评委会及相应评审专业。

(1)正高级工程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0771-8095080),负责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交通行业外的全区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拟评专业为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自然资源行业等所列专业。

(2)高级工程师

——工程系列柳州汽车产业副高级评委会【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柳州市范围内汽车产业从业人员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拟评专业为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所列的部分专业,详见申报系统所列专业。

——工程系列柳州市副高级评委会【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除柳州市范围内汽车产业从业人员以外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拟评专业为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等所列专业。申报工程系列住建行业、自然资源行业所列专业职称的需报柳州市建设工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推荐。

(3)工程师

——工程系列柳州市中级评委会【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柳州市范围内工程师职称评审。拟评专业为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所列专业。

(4)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工程系列柳州市初级评委会【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柳州市范围内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拟评专业为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所列专业。

9.哪些人应选择工程系列柳州汽车产业副高级评委会?

柳州市范围内属于汽车产业的整车企业、为整车企业配套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及汽车产业相关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工程系列工程专业相关专业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应选择工程系列柳州汽车产业副高级评委会。

例如:东风柳汽某工程师拟申报质量计量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应选择工程系列柳州汽车产业副高级评委会;该企业某工程师拟申报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应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副高级评委会。

10.县属单位人员申报初级职称选哪里的评委会?

县属单位人员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的一般应向所在县职改办申报,选择县评委会。例如:鹿寨县所属单位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应选择鹿寨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县区职改办联系电话:柳江区7217635、柳城县7618269、鹿寨县6820195、融安县6473778、融水县5136518、三江县8611226。

2023年度柳江区、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所属单位的工程系列相关行业(包括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委托市工信局职改办负责,评委会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初级评委会,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职改办,报送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柳东新区注册的企业人员一般去哪里申报中初级职称?

在柳东新区(柳州高新区)的注册企业和社会团体人员等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应向柳州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联系电话5305060),相应选择柳州高新区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柳州高新区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请查阅高新区职改办印发的相关通知部署文件。

12.哪些人员可以在市人才中心职改办申报职称?

柳州市非公经济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可以向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申报(联系电话2827982),相应选择柳州市人才中心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柳州市人才中心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具体请查阅市人才中心印发的相关通知部署文件。

13.市外单位人员档案托管在柳州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可以在柳州市申报职称吗?

不可以。2023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的申报范围和对象是: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工程类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申报人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注册地为准。

14.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或外省、外市单位驻柳分支机构人员怎么进行申报?

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或外省、外市单位驻柳分支机构(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职称。确需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或委托我市代为评审的,由中直或区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或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报送柳州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629373),按照我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评审。柳州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的,且申报人与柳州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柳州市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由总公司出具委托函。

15.资历年限怎么计算?

资历年限按满计。本年度的职称评审,申报人的资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

例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中规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以申报。某申报人工程师职称证上的授予时间为2018年12月,统计到2023年12月已满5年,即2023年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16.申报职称必须逐级申报吗?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工程系列职称层级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或破格申报相应职称。

17.什么是直接申报?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可直接申报相应职称。评审条件中与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不一致的,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为准。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规定,工程系列直接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应不低于人社部发〔2019〕16号最低学历条件要求。

例如:低于大专学历的不能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低于本科学历的不能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18.公务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直接申报职称有什么规定?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后,满足以下学历(学位)资历要求并符合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以直接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以下职称。

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直接申报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流动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19.其他人员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有什么规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并符合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直接申报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 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20.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对是否取得下一级职称有要求吗?

直接申报中级职称,不对是否取得下一级职称作要求,均可按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直接申报工程师。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例如: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不满4年,也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但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从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起算。

21.直接申报高中级职称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加强对直接申报材料的审核,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直接申报职称的,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破格/无职称申报”处勾选“无职称申请”,并提供《直接申报职称审批表》及达到直接申报资历条件的证明材料。

22.无职称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应严格审核无职称申报材料。无职称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的,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破格/无职称申报”处勾选“无职称申请”,并提供《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及达到无职称申报资历条件的证明材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无需提供《审批表》,但须上传资历条件的证明材料。

23.资历条件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资历条件(即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申报人还需根据所提供的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证明材料填写《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合同及社保)明细表》,连同证明材料一并上传至指定位置。仅提供劳动合同无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单位应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民营企业的还须提供工作经历查档材料、工资收入银行交易明细等佐证。

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及对应的合同等证明材料累计起来年限满足条件即可。如本科学历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只须提供累计满7年的合同及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证明材料。

24.大专学历人员如何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对照正常晋升的学历条件,具备大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定向”除外)一般不能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大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如果满足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可以破学历进行申报。

25.中专学历人员如何申报工程师职称?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即指中专学历,包括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对照正常晋升的学历条件,具备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定向”除外)一般不能申报工程师职称。中专学历人员如果满足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可以破学历进行申报。

26.什么是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取得现职称以来,如果符合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可以破学历或资历申报职称,不能同时破学历和资历。

例如:大专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如果符合破格条件之一的“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27.破格申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应加强对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破格申报的,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破格/无职称申报”处勾选“破格申请”,并提供《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及达到破格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28.审批表需要提前上报审批吗?

不需要。《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审批表》《直接申报职称审批表》和《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只需要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批盖章,无需提前单独报职改办审批。

29.对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有什么规定?

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获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职称;获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述高技能人才对应申报职称评审的,不受学历限制,不要求发表论文,不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做硬性要求。

30.取得职称证不满足年限要求的高技能人才能不能以技能等级证申报高一级职称?

可以。如取得工程师职称只有2年,但取得高级技师证已满4年且符合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的可以申报副高级职称。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31.哪些高技能人才可以走绿色通道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对应系列正高级职称。获得广西技能大奖、广西技术能手,担任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选手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对应系列副高级职称(包括在区外获得同类省级成就)。

高技能人才走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的,应符合评审条件中除学历资历条件外的其他条件要求。

32.还有哪些人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职改〔 20181号)文件规定,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可按政策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国家、自治区规定采取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职称评审的系列,不纳入申报范围。具体政策及要求可查阅此通知文件。

33.“双定向”评审政策适用于哪些人?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向”)政策适用于部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自治区挂牌督战县),柳州市融水县和三江县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县城所在地及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在2020-2023年适用该政策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方式。申报人可自主选择申报“双定向”职称或通用职称,在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申报两种职称。

34.“双定向”评审政策对学历和资历有什么要求?

“双定向”评审政策在评价标准方面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申报副高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大专,申报中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放宽学历人员申报副高、中级职称的,应分别取得下一级职称满5年、4年。在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累计工作分别满5年、10年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中级、副高级职称。

35.中专学历可以直接申报“双定向”中级职称吗?

不可以。申报“双定向”中级职称放宽学历的,必须取得助理职称满4年。没有取得职称或取得职称不满足年限要求的,不能申报。

36.选择“双定向”提前1年申报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应提供满足提前申报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例如:在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累计工作满10年提前1年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应提供满10年的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根据所提供的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明细等证明材料填写《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合同及社保)明细表》,一并上传至指定位置。

37. 对“双定向”职称的使用有什么限制?

获得“双定向”职称的人员,颁发标注“定向评价”的职称证书,在全区8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内有效。

38.取得“双定向”职称后如何申报同级别通用职称?

取得的“双定向”职称流动到区内其他地区的,需取得通用职称方可聘任。申报同级别同专业通用职称,其申报方式一般为“晋升”,以下一级职称作为申报条件,应当符合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条件,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39.申报“双定向”职称是否经过县工信部门上报?

融水县的须经过县工信部门上报。选择申报“双定向”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应经过以下流程审核上报:个人——所在单位——主管局——县系列职改办(融水县科工贸局)——县职改办——市系列职改办(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三江县的不必经过县工信部门上报。

40.对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职称有什么特殊规定?

通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关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1次。专业学位非学术学位,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一般称为工程硕士。提前1年申报的应提供工程硕士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41.工程类专业学位包含哪些专业类别?

工程类专业学位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执行,具体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原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不在其内。

42.取得工程领域职业资格的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吗?

可以。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可查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申报人需扫描上传职业资格证书,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时间为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时间。

根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43.无职称人员取得了职业资格如何申报职称?

申报人未取得职称但取得了职业资格,如果取得职业资格的时间满足年限要求的,可以用职业资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如果取得职业资格的时间不满足年限要求,可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例如:取得了二级造价工程师(对应助理工程师)满4年,可以用二级造价工程师申报工程师职称。如果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不满4年,若满足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的就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从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起算。

44.取得职业资格且有相应层级职称的怎么申报高一级职称?

可以用满足评审条件的职业资格或职称来申报高一级职称。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45.取得的职业资格可以用来申报对应层级的职称吗?

不可以。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但不能以职业资格申报对应层级的职称。

例如: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职称,如果满足评审条件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但不能以一级建造师证来申报工程师。

46.驻村工作人员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驻村工作人员应提供市、县组织部门选派工作队的通知文件等证明材料。

47.驻村工作人员申报职称有什么政策?

《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励乡村振兴一线干部担当作为的通知》(桂乡村指办发〔2022〕102 号)要求积极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政策。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4月联合印发的《广西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年度考核结果与派出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考核等级同等对待,作为干部评定职称的重要参考。

48.民营企业人员申报途径有什么规定?

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途径申报职称。民营企业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需统一申报途径,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注册地参加职称评审。柳州市民营企业一般在柳州市申报职称。

49.民营企业如果选择自治区民营企业评委会的怎么处理?

在市县注册的民营企业如选择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评审的,需经市职改办审核推荐。由单位出具统一申报途径情况说明报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629373),不再参加柳州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评委会的评审。

50.民营企业人员已在柳州市申报了工程系列职称,该企业其他人员还能选择自治区民营企业评委会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吗?

不能。民营企业申报同系列职称人员必须统一申报途径,如果已有人员在柳州市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就不再推荐到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同理,如果已有人员在自治区民营企业相关评委会申报职称,其他人员就不能参加柳州市同系列职称评审。

51.现有职称不是工程系列的可以申报工程系列高一级职称吗?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2026年以前对下一级职称不做本系列要求(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除外)。即2026年以前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可以跨系列申报;2026年及以后晋升职称的,应取得本系列下一级职称并满足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要求。如,申报人2023年可以用经济师跨系列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52.职称转评有什么规定?

职称转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称后,从事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当进行职称转评。在从事新的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按照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重新申报相应职称评审。职称转评应当符合所申报职称系列(专业)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可以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

53.申报多个系列多个专业的职称有什么规定?

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八条规定: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不同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同一岗位从事多项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申请多个系列职称或同系列多个专业的职称,但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同级别职称评审。

54.申报人可以以上级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吗?

不能,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事业单位人员以编制所在单位申报,不能以主管局为单位进行申报。企业人员劳动关系(社保缴费)在独立法人单位的不能以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为单位进行申报,如果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集中进行职称申报管理的应提供情况说明。

55.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以什么单位申报?

建议在实际工作的单位进行申报。应提供劳务派遣合同,证明其所属劳务派遣公司及实际用工单位等情况。申报材料需经过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审核推荐。

56.如何复制申报人往年的申报材料数据到当前年度?

申报人如果往年已申报工程系列职称但未通过评审,今年继续申报的可在申报系统中直接复制往年的申报材料数据,补充完善后进行申报。操作方法如下:

(1)在个人申报系统职称评审首页点击“新建申报数据”,在“选择评委会”页面新建一条2023年度的申报数据;

(2)返回职称评审首页,在新建的2023年度申报数据的右上角点击“写入数据”,可写入往年数据;

(3)点击“编辑”,对2023年度申报数据进行完善。

57.拟评专业是否要求与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一致?

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以下申报情形有特殊规定: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中对学历专业的要求是具备工程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如申报人具备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则不满足评审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提前一年申报:通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关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1次。要求工程硕士学位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相关。

58.在专业目录中找不到自己拟评的专业怎么办?

拟评专业严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印发的《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桂职办〔2020〕42号)和调整后的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桂职办〔202139号)进行选择(以申报系统所列评委会的专业目录为准)。如果找不到一致的专业,可以选择最相近的专业。申报人提供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均应与拟评专业相符。

59.事业单位人员怎么选择个人身份性质?

事业单位已正式进编的个人身份性质为“事业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没有进编的外聘人员个人身份性质是“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

60.“申报方式”怎么选择?

(1)晋升:无职称申报、直接申报职称,同系列或跨系列由低一级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如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直接申报工程师、技师申报工程师、经济师申报高级工程师,等等。

(2)转评:已有某系列职称,因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发生变化,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后,申报另一系列同级别职称。如经济师转评工程师。

(3)第二职称:已有某系列(专业)职称,因从事多项专业技术工作而报另一系列(专业)职称。例如:“双师型”教师的副教授申报高级工程师,“双师型”教师的讲师申报助理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车辆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电气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等等。

61.申报人员档案管理机构在“档案所在地机构名称”下拉菜单中没有找到的怎么办?

勾选“其他档案机构”,输入档案机构名称。

62.对扫描上传的材料有什么要求?

所有申报证明材料原则上应提供纸质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确实无原件的,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单位标注“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名、落日期,加盖公章。不能是电脑截屏!

上传图片为jpg格式且不得超过512K,必须正面向上、清晰可见,并上传到系统规定位置。建议对所提供的材料有自己名字的地方进行标注,如论文期刊目录、项目组成员或获奖名单等等,便于审核或评审时查找。

63.对上传的个人证件照有什么要求?

个人照片必须是高清、正规的近期二寸免冠白底、蓝底、红底彩照(证件照),不可使用生活照、半身照、自拍照、毕业证书照、二次照片扫描件等。判断证件照的标准之一是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详见申报系统中2寸证件照示例图。

64.哪些人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材料?

点击“数据获取”,系统自动获取申报人的学历情况。如果系统上不能数据获取学历信息的,需点击“新增”,手动填写学历证书信息,并提供学历证书及学籍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或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等相关材料。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一般应上传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查询截图。

65.如何获取学籍查档材料?

没有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的必须提供学籍查档材料。具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可以根据查档情况出具学籍档案查档证明。对没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学籍查档应由单位派员到申报人档案托管单位进行学籍情况核实,复印档案中与申报学历有关的学籍材料(如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并由档案托管单位盖章。

66.获得多个学历的是否需要在“2.学历情况”中全部填写?

申报人必须提供申报材料中的最高学历学位,以及用来申报职称的学历情况。

例如:申报人第一学历为大专,最高学历为本科,如果只能以大专学历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则需要提供本科和大专的学历。如果能以本科学历申报,则只需要提供本科的学历情况。

67.“第二学士学位”和“双学士”是一样的吗?

两者不是一个概念。第二学士学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考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二年,经各科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教育部现行文件中,没有关于双学位的提法或相关文件。大家口头所说的“双学位”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的同时,学习了另一学科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要求者可同时获得另外一个学科的学士学位。未达到申请学士学位要求者可获得辅修学位。

68.需要扫描上传下一级职称证书吗?

下一级职称证书信息应在申报系统中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匹配。证书信息(含职称证、工程领域职业资格证、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点击“新增”,手动填写证书信息,并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如果无法数据获取的是区内柳州市外取得的职称,须扫描上传职称证书及批文或评审表。若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数据获取时存在级别为考全科、增报等字眼导致无法判断实际级别,还需上传证书。若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法判断技能等级的,还需上传考核(鉴定)表等证明材料。

69.下一级职称证书需要进行审验吗?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相关文件精神,全区范围内通过职称评审、职称认定(转正定职)、重新确认等方式取得的纸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消原线下三年一审的规定,改为网上在线审验。没有进行在线证书审验的应及时进行审验。凡上报自治区工信厅职改办的申报材料必须完成证书审验方可审核推荐。

70.职称取得时间怎么判定?

以职称证书上的授予时间为职称取得时间。

71.下一级职称证不是广西职改部门颁发的可以申报吗?

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

职称重新确认在申报系统上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办理。有关事项可咨询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629373)

72.2017年及以前取得的民营企业职称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认可吗?

按照自治区职改办(桂职办〔2018〕61号)有关规定,工程系列的民营企业评审条件不再单独设置,使用全区通用的评审条件。2017年及以前通过民营企业评委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国有企事业单位,需按照全区通用评审条件重新评审,方可聘用。但可以用民营企业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

73.有多个资格证书信息的如何选定以某个证书进行申报?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中有多个资格证书信息的,申报人只能选定其中一个证书作为申报条件,应在该资格证书信息页勾选“是否以该资格申报”。

例如:某人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二级建造师资格和二级/技师资格,如果在二级建造师信息页勾选了“是否以该资格申报”,则以二级建造师申报工程师职称。

74.对继续教育有什么要求?

申报前必须完成2023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3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继续教育情况可通过申报系统中数据共享方式获取。2023年度公需科目考试合格后,需要在继续教育系统打印合格证书,生成证书编号后即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获取到公需科目数据。

2022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有关要求及学时管理办法请查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

75.2022年继续教育没有完成规定学时任务能不能申报?

可以,但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除外。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是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继续教育应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76.提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和学术成果应注意什么?

只提供任现职以来(如:中级申报副高级,必须是取得中级职称以后,下同)的与拟评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获奖情况和学术成果(即论文著作),取得现职称以前的或与拟评专业无关的不必提供。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如发现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77.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需要明确对应条款吗?

需要。所填写的材料须逐条明确其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的对应条款。不符合条款要求的材料不能在申报系统中填报。

申报系统中“6-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7-1.业绩成果”和“8.学术成果”板块均提供了各行业评审条件的条款选项,申报人须对填写材料所对应的行业评审条件的条款选项进行选择。

78.在申报系统中怎么对“符合评审条件”进行对应条款的选择?

以申报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例:

(1)“6-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板块

(2)“7-1.业绩成果”板块

(3)“8.学术成果”板块

79.“6-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填哪些内容?

填写申报人的主要学历、工作简历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建议先填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再填写主要学历和工作简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取得下一级职称时填起,主要学历从大、中专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工作简历的各时期前后时间一般应连续不中断。

“6-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写范例(仅供参考):

80.对提供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有什么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必须符合评审条件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包括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内容、本人所任职务及工作内容、证明人等,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如:项目立项批文(合同、证明)、结项书(证明),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应的工作文件、活动方案、成果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的名字应在佐证材料中有所体现。

81.什么是成果多选菜单?

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共两大“菜单”可供选择:

菜单一:满足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

菜单二: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中两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论文、著作条件的,在达到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再同时满足其他业绩成果条件1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申报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菜单的选择,填报材料时在“7-1.业绩成果”中“成果多选菜单”处勾选菜单选项。满足论文、著作条件的就选择菜单一,不满足论文、著作条件的就选择菜单二。

下图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在系统中的菜单选项。

82.“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论文、著作条件”是什么意思?

是指满足部分论文、著作条件,但未满足论文、著作条件之一。对照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举例如下:

第(三)点要求“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如果申报人符合要求的论文只有1篇,就属于“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论文、著作条件”。

83.怎么理解成果多选菜单二?

菜单二是专门针对未满足论文、著作条件的申报人提供的成果多选方式。不同层级职称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为例:

前例情形,申报人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第八条第(三)点的论文、著作条件时,必须同时满足“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之二,且业绩不是同一个业绩,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

以申报工程师职称为例:

当申报人不满足论文、著作条件时,必须同时满足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如满足第(四)点和第(八)点,且不是同一个业绩成果,就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无需再提供学术成果。

84.怎么理解“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要求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之二,且不是同一个业绩。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为例:

如果申报人完成的某个项目获得省(部)奖项和市(厅)级级奖项,同时满足业绩成果条件第(一)点和第(二)点,按照“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的要求,只能取最高奖项计算业绩成果,即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不是满足条件之二。

如果申报人完成的某个项目获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科学技术奖和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同时满足业绩成果条件第(三)点和第(八)点,按照“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的要求,也只能算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不是满足条件之二。如果完成的两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成果获奖,另1个项目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则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之二。

85.对提供的业绩成果材料有什么要求?

工作业绩必须符合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业绩,包括项目、课题的名称和工作内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况或效果(效益)、获奖及专利情况等,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申报人名字应在项目成员名单中,并注明负责的专业技术工作。

86.什么是“代表性成果”?

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申报者应从本人递交的申报材料中选取标注一项体现专业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考量指标。

代表性成果不同于代表作。“7-1.业绩成果”板块和“8.学术成果”板块中“是否代表性成果”的勾选须统筹两个板块的申报材料进行考虑,两个板块中的所有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只能选定1个成果作为代表性成果。

如果选定的代表性成果是业绩成果,应排在业绩成果第一位,并勾选“是否代表性成果”。如果选定的代表性成果是学术成果,应排在学术成果第一位,并勾选“是否代表性成果”。

87.具有等待期的课题结题材料可以上传吗?

对具有等待期的课题结题材料,可凭课题立项相关材料先行申报,并于开评月的上月月底前将课题结题材料按规定程序补充报送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88.对提供的获奖情况材料有什么要求?

“7-2.获奖情况”所填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一般是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相关的奖励(含驻村工作人员驻村期间获得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荣誉和表彰)。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名字。

89.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如何判断?

公开发表的论文是指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或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对事业或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介绍、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学术论文。其内容除正文外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等,全文一般不少于3000字。国外刊物要求EI(工程索引)或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等不在此列。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证明等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论文类别,公开发表的论文除核心期刊外,一般为“其他论文”。

公开出版的著作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教材、手册、论文集、科普类等不在此列。

90.对提供的学术成果有什么要求?

必须符合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要求,且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成果,不包括任现职期间为完成学历教育如取得本科、硕士等学历或学位而发表的论文或著作。提供参评学术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篇,须选定1篇为“代表作”,并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佐证材料需按要求上传纸质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件不够清晰的建议同时提供WORD文档的PDF格式文件。

91.学术成果须提供哪些佐证材料?

公开发表的论文须上传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等,同时提供该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门户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论文在相关权威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及网址信息。论文目录页一般为有申报人论文的目录页,并在论文标题处做好标记;版权页一般显示有CN和ISSN刊号。

发表EI或SCI收录的论文须附中文标题和摘要。纸质期刊的须上传版权页、目录、正文等,网上发表的须上传网站查询截图和正文,还须上传EI(工程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标识的相关页或有关机构出具的索引材料。

在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宣读)的学术论文,须提交会议通知(邀请函)、会议议程(日程)等论文宣读佐证材料。

专著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内容提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节等。

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工作报告按要求提供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相关材料、采纳单位书面评价和认可等相关证明作为附件。

92.如何获取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进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中的“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https://www.nppa.gov.cn/nppa/channels/300.shtml),点击“期刊/期刊社”可查询期刊,点击“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可查询电子期刊。如果查询到期刊信息,点击“查看详细”。

在申报系统“8.学术成果”的封面和版权页后,放置期刊核验结果的截图(需包含网址):

93.怎么核验公开发表的论文?

在权威数据库检索期刊及随刊论文。

(1)检索期刊。进入知网、维普、万方等权威网站首页检索期刊,网址如下:

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

维普网:http://www.cqvip.com/

万方数据:https://www.wanfangdata.com.cn/

如果在这些数据库都查不到某个期刊,就说明这可能是个假刊,或者是一个问题期刊。

(2)核验论文。数据库一般都是随刊收录论文,只要检索到期刊就能找到随刊发表的论文。可以在对应期刊的目录中查找论文,或通过篇名、作者等搜索论文,如果查询不到自己的论文,就说明你遭遇了假刊套刊。

在申报系统“8.学术成果”封面和版权页后,放置论文核查结果的截图(需包含网址),并在“收录该论文的网站名称”中录入此网址:

94.什么是核心期刊?

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出版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列出的期刊。发表EI(工程索引)或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视作核心期刊论文(须附中文标题和摘要)。

95.具有等待期的论文可以作为参评论文进行申报吗?

对具有等待期的论文发表材料,可凭用稿通知先行申报,并于开评月的上月月底前将论文公开发表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补充报送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96.作为学术成果的技术工作总结有哪些要求?

一般是指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人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独立撰写达到一定字数要求的技术工作总结或技术工作报告等,获得上级部门或采纳单位书面评价和认可,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一般要求有个人观点、问题剖析、解决方案及实施效果等。

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21〕27号)中“论文、著作条件”主要有如下表述:

结合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或参与的重点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及取得的业绩,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报告、技术(工艺)工作总结,获得上级部门或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重大项目立项研究报告,获得上级部门的采纳和认可,或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围绕本地区、本行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项目立项研究报告或技术总结,获得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作为骨干技师,解决企业本职业(工种)特别复杂的关键技术问题,撰写技术工作总结。

具体要求请查阅申报职称所对应的行业职称评审条件。

97.作为学术成果的技术工作总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纸质版原件扫描上传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全文(不能是PPT文件),应有作者署名、撰写日期和单位盖章。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原则上应提供与技术工作总结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佐证材料。如主持或参与的重点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获奖等相关材料,上级部门或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的相关材料,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关材料,骨干技师主导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方案实施的相关证明等。具体要求详见评审条件相关条款。

上级部门或采纳单位的书面评价和认可材料应重点阐述技术工作总结(报告)中相关项目等技术工作实践情况及个人所起的作用、客观评价技术工作总结(报告)的学术水平及应用价值等。

98.“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内容可以作为学术成果吗?

不能。作为学术成果的技术工作总结必须符合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要求,并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录入的内容是对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开展工作情况、取得业绩、专业特长等内容,字数在1万字以内。总结不能过于简单,也不宜记流水账,要善于提炼总结亮点,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个人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及取得的成效。建议申报初级职称的字数不少于1000字,申报中级职称的字数不少于4000字,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字数不少于6000字。

99.需要上传社保材料吗?

点击“数据获取”,社保情况可通过申报系统中数据共享方式获取。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点击“新增”,手动填写养老保险缴纳信息,并将加盖有社保缴纳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上传至指定位置。

 申报人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应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一致。工作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100.对民营企业提供社保关系材料有什么要求?

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101.个人存在职称失信行为的怎么处理?

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或进入评审结果公示期的,或伪造职称证书、批文、评审表的,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

加大学术不端查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

凡纳入诚信档案库管理的个人,3年内在全区各级评委会不得申报职称。已骗取职称的,按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

102.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有哪些程序及要求?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严格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其流程是单位审核材料——组织答辩(申报副高级以上)——审议小组审议推荐——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报送。

103.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怎么进行审核?

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和完整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要加强对学术成果的审查核验,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严禁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

104.单位需要填写近5年考核结果吗?

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必须填写近5年(2018年度-2022年度)年度考核结果,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按年度考核实际情况填写。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须上传当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原始佐证材料。

对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不作为限制性要求,所填写的考核结果不作为推荐参评条件。

105.单位必须组织审议小组审议推荐吗?

审议推荐必不可少。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成立职称审议推荐小组,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审议。

106.职称审议推荐小组由哪些人员组成?

职称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不得少于小组2/3(若小组共5人,则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4人),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相应级别以上职称。审议推荐可以邀请外单位专家或委托外单位进行。申报人不能是职称审议推荐小组人员。

107.审议推荐怎么进行?

审议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推荐人选获同意推荐票数应超过投票总数的2/3。

审议推荐小组进行审议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模板并据实填写审议推荐意见,经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内上传原件扫描件。审议推荐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考评情况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108.哪些人须进行审议前答辩?

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和副高级)人员,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评,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答辩意见。在“答辩情况”中应简要叙述申报人的答辩情况和答辩结果,明确是否“答辩通过”。答辩小组的人员构成与职称推荐审议小组的要求一致,一般可以由单位职称审议推荐小组在审议前组织答辩。

109.对单位公示材料和时间有什么要求?

公示必须在完成审议小组审议后进行。对拟推荐对象(经审议推荐小组表决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时间。公示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110.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公示?

公示完成后,如申报情况或申报材料发生变更,还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申报材料被退回补充后,补正的内容属于公示范围的须进行补充公示。补充公示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充公示情况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

111.对单位推荐有什么要求?

单位对审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明确是否同意推荐。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审议不通过,单位没有出具推荐意见或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单位不得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必须在公示结束后出具,不能是公示结束日期的同一天。

112.单位需要出具专家鉴定意见吗?

不需要。

113.对不认真落实审核推荐责任的单位有什么规定?

严禁单位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对推荐至评委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达到或超过2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评委会组建单位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114.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上报系列职改办吗?

必须逐级审核推荐上报。一般推荐上报流程为:个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区职改办系列职改办市职改办评委会所在职改办。

单位有主管部门的,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县级单位只需要经过县级主管部门,不需要经过市级主管部门。如果县区有职改部门的,县区单位还需要通过县区职改部门审核后才能上报到系列职改办。

市外单位驻柳分支机构在系统申报流程是:申报人柳州分公司总公司各级职改办。申报人须提供柳州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和柳州市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劳务派遣人员在系统申报流程是:申报人实际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各级职改办。实际用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还须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15.主管部门的审核责任是什么?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116.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怎么处理?

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严重违规情节的,向其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7.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审核后上报到哪里?

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初级评委会、工程系列柳州市中级评委会、工程系列柳州汽车产业副高级评委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的,报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副高级评委会的,根据拟评专业的不同上报市系列审核的职改办不同。拟评专业为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所列专业的,报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评专业为工程系列住建行业、自然资源行业所列专业的,报至柳州市建设工程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18.个人或单位发现填写有误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可以撤回吗?

如上报单位未进行审核的,个人或单位可以自行撤回。如上报单位已审核或想越级操作的,则不能撤回,只能联系对方退回材料。

119.接收材料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正高级工程师。

阶  段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补正材料

1.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6月15日

8:00时

(以系统为准)

8月21日

18:00时

9月1日

8:00时

9月28日18:00时

2.各级职改办、区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7月1日

8:00时

9月1日

18:00时

3.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接收审核

9月1日

8:00时

9月22日

18:00时

在第2阶段和补正材料截止时间前,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二)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申报职称名称

首次提交截止时间

审核补正时间

高级工程师

8月15日

18:00

8月16日至

8月25日18:00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8月15日

18:00

8月1日至

8月31日18:00

须在系统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逐级报送,将申报材料成功推荐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未按规定时间或程序上报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120.申报材料提交后要注意什么?

各单位要随时关注申报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并督促申报人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申报人需随时关注短信和系统审核反馈消息,若申报材料被退回,应及时根据反馈意见一次性修改、补充,在规定时限内再次逐级上报。

申报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各级职改办必须把握好时间,不要在临近系统截止接收材料时间才提交报送,应留出系列职改办和市职改办审核材料所需的时间,以及申报材料可能会被退回修改、补充再次逐级报送审核所需的时间。如因申报材料需要退回修改而超过评委会所在职改办接收材料截止时间的,后果自负。

121.职称申报进度怎么查询?

职称申报进度可在申报系统中查看流程记录,也可登录“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相关栏目中查询。

122.怎样才算申报材料报送成功。

提交材料后,请留意系统站内消息,并按消息提示缴费。缴费成功才表示本次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123.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如何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正高级工程师评审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8:00—10月10日18:00;其他层级职称评审费缴费时间以系统消息为准,一般在审核补正时间截止后进行。

申报人登录系统个人账号进入“费用管理”,在系统规定时限内点击“支付”,扫码完成缴费。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是:正高级工程师450元/人次,高级工程师380元/人次,工程师230元/人次,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150元/人次。

124.个人已完成缴费但系统仍显示“待支付”,怎么处理?

确认个人网上缴费已成功,先不要直接关掉页面或浏览器,应查看支付状态。如果系统上支付状态仍显示“待支付”时,可再次点击“支付”,切勿重新扫码缴费,只需等待系统更新支付状态为“支付成功”。

125.如何获取缴费发票?

需要缴费发票的人员在缴费成功后,可电话联系评委会所在职改办咨询发票领取事宜。评委会为工程系列柳州市副高级评委会的请咨询市职改办2629373,评委会为工程系列柳州汽车产业副高级评委、工程系列柳州市中级评委会、工程系列柳州市初级评委会的请咨询我办2823316。建议在次年4月底前领取发票。

126.通过评审取得职称后,还需办理哪些事项?

职称文件下发后,用人单位可到我办领取纸质文件或在广西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的“职称申报”专题下载文件留存。

职称电子证书线上发行后,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彩色打印留存。

评审表制作完毕后,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自行下载评审表,彩色打印,由申报单位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交档案管理部门放进个人档案。

127.如何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个人登录申报系统个人版,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点击证书管理证书信息,进入到证书信息查看页面。

第二步,找到要下载的证书信息,点击查看详情,在下拉信息中选择下载电子证书,在弹出的新页面点击下载或右键选择另存为即可完成电子证书下载。

128.如何下载评审表?

个人登录申报系统个人版,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点击申报职称职称评审,进入到职称评审页面。

第二步,找到要下载评审表的信息,点击下载评审表即可完成评审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