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4-19 14:41   

 

各市工信委(局、经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申报201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精神,我委现组织开展2010年度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专项,主要用于对创新型信息技术在全社会推广示范以及成熟型信息技术在其他行业典型应用项目的贷款贴息补助。为推动我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进一步做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加大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国家支持,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以突出重点和特色、务求应用实效为原则,组织做好今年“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倍增计划”贷款贴息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导向,重点组织申报促进结构调整升级、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项目。申报的项目符合《2010年“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指南》(见附件一)。

(二)申报的项目实施主体是信息技术应用单位。

(三)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适用,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对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产品具有显著提升作用;或者,申报的项目属于为行业信息技术应用提供重要技术支持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申报的项目已竣工完成,且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

(五)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二、申报材料

(一)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能够说明其技术和经营能力的有关文件;

(四)项目资金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三、材料报送方式

所有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纸质稿两份(按《“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附件三)的要求编制)和电子稿(单一word文档,大小不超过3M)。

四、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430日,过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宝君

 话:0771-2182096

电子邮件:15978139051@139.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广西无线电监测大厦101022室(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00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