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5-25 09:18   

  为推进我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起草《柳州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

  一、制定的必要性

  1、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需要。

  2、是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实际,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出发点。

  3、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原本远离城镇的部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经被居民区、商业区所包围,间距已不能满足安全要求,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90号)。

  三、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降低城镇人口密集区居民的安全环境风险,促进化工产业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和环境承载能力,根据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社会可接受风险等级,明确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和期限,科学制定搬迁方案,分批分阶段统筹实施。

  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指导作用,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激励、组织协调,为企业搬迁改造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搬迁改造。

  企业主体,多方联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觉承担项目建设、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主体责任,积极实施搬迁改造。各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四、主要任务

  科学制订方案。科学制定本辖区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督导相关企业编制具体搬迁改造方案,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严谨评估并认真监督企业执行。

  认真组织实施。城区(县)政府加强组织协调,对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要区别情况,逐一分析、找准问题,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按照搬迁时间表,周密部署,稳妥推进。

  加强企业监管。加大对本辖区内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监管力度,防止突发安全、环境事件,确保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搞好场地治理。指导企业科学编制搬迁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企业生产、存储设施处理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加大资金支持。三是保障土地供应。四是严格市场准入。五是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