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工业设计是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制造业产业链增值的关键环节。发展工业设计产业,对于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培育新经济新业态,繁荣工业设计服务市场,以工业设计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补贴形式鼓励有需求的企业向专业设计机构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充分发挥创新券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创新券管理,特制定《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
二、政策制定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06号)
2.《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柳政规〔2019〕12号)
3.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管理办法(暂行)》(柳政规〔2019〕13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总则、资金来源与使用、管理机构与职责、支持条件与对象、接券机构、申领与发放、使用要求、兑现流程、监督管理、附则等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包括创新券的定义、创新券申领和兑现原则等。
第二部分:资金来源与使用。主要包括创新券资金来源、创新券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第三部分: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了创新券管理部门和部门职责。
第四部分:支持条件与对象。明确了申领创新券的条件和创新券补贴对象。
第五部分:接券机构。主要包括接券机构的定义、接券机构申报条件等。
第六部分:申领与发放。主要包括创新券组织申报的部门、申领要求、项目遴选的方式等,明确了以服务项目为单位的补贴方式,且规定了资金补贴上限和使用期限。
第七部分:使用要求。主要明确了创新券的领取方式、使用规范等内容。
第八部分:兑现流程。主要明确了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接券机构兑现创新券的具体流程及要求。
第九部分:监督管理。主要明确了负责审核创新券发放、使用、兑现情况的部门。
第十部分:附则。主要包括政策解释部门以及政策有效期等内容。
链接:柳工信规〔2019〕1号 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