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1-09 14:48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柳州市工业园区健康有序发展,做大做强工业园区,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业园区管理运行机制,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柳州市工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柳州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县域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2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柳州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06) 

  (三)《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柳办发〔201742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加强工业园区的组织管理、规划管理、产业布局管理、土地使用管理、低效闲置土地管理、项目准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建设考核管理等八个部分。 

  (一)工业园区组织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区管理职责。强化市园区办在制订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扶持政策,统筹协调园区建设发展的职能职责。 

  (二)工业园区规划管理。科学编制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推行“以产定地”。 

  (三)工业园区产业布局管理。明确各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实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原则上每个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的数量控制在3个以内。 

  (四)工业园区土地使用管理。加强用地计划管理,推动集约节约用地管理,优化土地审批流程。 

  (五)工业园区低效闲置土地管理。逐步建立工业园区低效闲置土地和厂房退出机制。 

  (六)工业园区项目准入管理。市属、城区属工业园区实行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入园联合论证制度;县域工业园区项目可参照执行。所有工业园区入园项目须报市园区办登记。 

  (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体系。 

  (八)工业园区建设考核管理。建立完善工业园区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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