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5-02-21 17:32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5〕11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对应申报书。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盖章版扫描件PDF文档、可编辑Word文档、对应申报类别的实景照片和视频) 报送至所属辖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属企业可直接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县(区)、新区推荐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汇总并初审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按推荐企业的优先顺序填报《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先进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推荐汇总表》,于2025326日前行正式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盖有效公章的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xxhtjk2831488@163.com

三、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申报主体须完成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价(https://www.c3mep.cn)达到二级及以上,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须达到三级及以上;申报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的还须通过广西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平台完成自治区智改数转诊断评估且达到3档及以上(http://guangxi.dlttx.com)。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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