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两化〔2026〕5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
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填写《广西智能制造企业申报书》,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包含盖章版扫描件、可编辑文件、对应申报类别的实景照片和视频)报送至所属辖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市级重点企业可直接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县(区)、新区推荐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汇总并初审本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于2026年2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包含扫描件和可编辑文件)和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和信息化推进科邮箱:xxhtjk2831488@163.com。
三、其他事项
申报主体应完成智能工厂建设,申报主体须完成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价(https://www.c3mep.cn)达到二级及以上,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须达到三级及以上;申报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的还须通过广西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平台完成自治区智改数转诊断评估且达到3档及以上(http://guangxi.dlttx.com)。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先进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基础级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的通知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黄威,0772-283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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