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柳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补助资金(第二批) 的通知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柳政规〔2026〕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补助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支持重点行业稳增长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支持重点行业稳增长政策其中的一个产业方向进行申报,不可叠加享受该政策多个产业奖补。
(一)加快培育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壮大
1.对2026年一季度内完成项目建设验收的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项目,按项目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1)支持对象
针对实施有关建设项目的的规上工业企业,项目产出产品明确符合《柳州市促进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柳发〔2024〕6号)中重点发展的类型,且项目建设期在两年内(2024—2025年)并于2026年一季度完成竣工验收,每个企业仅支持一个项目。
(2)补助标准
对企业2026年一季度完成的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项目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5万元。(不得与2026年一季度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奖励政策重复申报)
(3)申报材料
①支持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项目建设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②项目建设、验收佐证材料;
③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6年一季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明确项目产出产品、投资金额、购置设备用途,核实不含土地费用;
④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772-3633812,邮箱:lzrgznk@163.com。
2.对存量规模以上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相关企业,按企业产量完成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1)支持对象
我市重点培育的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其2026年一季度人工智能产品产量和产值同比增长5%及以上。
(2)补助标准
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奖励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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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产量增幅 |
奖励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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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
5%—10% |
5 |
|
第二档 |
10%(不含)—20% |
10 |
|
第三档 |
20%(不含)以上 |
15 |
(3)申报材料
①支持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
②企业为重点培育的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③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品生产、销售、出库单等佐证材料;
④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0772-3633812,邮箱:lzrgznk@163.com。
(二)推动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规扩产
1.智能网联乘用车增产奖励
(1)支持对象
柳州市整车生产企业。
(2)补助标准
对2026年一季度L1及L1以上级别乘用车车型产值增长20%以上的汽车整车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L1及L1以上级别以上乘用车车型整车产值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能网联乘用车需满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统计指南》(T/CAAMTB 98-2022)发布的驾驶自动化分级定级表中L1及L1以上级别至少一项功能标准]
(3)申报材料
①支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
②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③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汽车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11240,邮箱:qck2811240@163.com。
2.商用车增产奖励
(1)支持对象
柳州市整车生产企业。
(2)补助标准
对2026年一季度商用车产量正增长的整车生产企业,每同比2025年一季度增长1000台,奖励2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支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
②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表);
③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汽车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11240,邮箱:qck2811240@163.com。
(三)支持钢铁及关键金属新材料产业深度融入全市发展大局
1.钢铁行业
(1)支持对象
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且2026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需达到设定的基准值及以上的企业。(基准值根据各企业历史季度产值、行业趋势等因素核定)
(2)补助标准
2026年一季度,对工业领域钢材供应规模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60万吨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20万元;供应规模达到50—60万吨(不含60万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40—50万吨(不含50万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
(3)申报材料
①支持钢铁产业本地供应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4);
②供应钢材情况明细表(附件5);
③供应/使用钢材规模证明材料(供货合同、发货凭证、入库凭证、付款凭证等,供应钢材需额外提供下游企业属于汽车、装备制造、新能源或其他领域的证明材料等);
④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原材料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50962,邮箱:gxwycl@163.com。
2.关键金属及新材料行业
(1)支持对象
支持从事高纯铟、高纯锡、高纯锑、ITO靶材、砷化镓、氮化镓等产品研发、生产及产业化的企业;项目此前未获得任一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2)补助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额大于等于500万元的项目,按项目2026年一季度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8%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未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未开展实质性产业化推进的项目,不给予奖励。(不得与2026年一季度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奖励政策重复申报)
(3)申报材料
①支持关键金属新材料产业奖励申报表(附件6);
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方案(明确项目核心技术、产业化目标、产品用途,聚焦高纯铟、高纯锡等支持领域);
③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技术检测报告、成果鉴定报告、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如有);
④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6年一季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⑤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⑥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如项目进展说明、生产许可证明等)。
(4)责任科室
原材料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50962,邮箱:gxwycl@163.com。
(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绿色化发展
1.支持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可以申报:
(1)我市装备制造业整机企业;
(2)属于国民经济大类中的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以及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行业大类:34、35,行业中类:381、382)。
2.补助标准
对生产新能源动力产品(纯电、混电、氢能等)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新能源产品产值给予最高0.5%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
对生产新能源项目有关产品(风能、太阳能、核能)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新能源产品交货值给予最高0.5%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40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装备制造业整机企业加大新能源产品生产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7);
(2)新能源产品生产、交货(销售)佐证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装备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21260,邮箱:gyzbk@163.com。
(五)推进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建设
1.支持对象
我市2026年一季度内完成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建设验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对企业2026年一季度完成的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5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建设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8);
(2)项目建设、验收佐证材料;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装备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21260,邮箱:gyzbk@163.com。
(六)鼓励新能源产业产能爬坡
新能源电池电芯企业增产奖励
1.支持对象
柳州市新能源电芯生产企业。
2.补助标准
对2026年一季度产量同比增速5%以上的新能源电池电芯企业,对2026年一季度产量按5万元/GWh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产量以GWh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3.申报材料
(1)支持新能源电池电芯企业增产资金申报表(附件9);
(2)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表);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汽车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11240,邮箱:qck2811240@163.com。
(七)支持绿色食品加工产业提质扩量
1.支持对象
2026年一季度产值达4000万元及以上,产值同比增速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或产量增长超1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行业中类:131—162)。
2.补助标准
绿色食品加工业奖励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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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次 |
主营业务收入或 产量增幅 |
奖励金额(万元) |
|
第一档 |
10%(不含)—2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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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20%(不含)以上 |
5 |
3.申报材料
(1)支持轻工产业企业提质扩量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0);
(2)统计局B204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轻工科,联系电话:0772-2805986,邮箱:lzgxwqgk@163.com。
(八)鼓励绿色化工产业强基延链。
1.支持绿色化工产业企业扩大生产
(1)支持对象
属柳州市绿色化工规上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行业大类:26),在产业链中运转稳定,近12个月连续生产、重大合同纠纷及不良信用记录。产品符合绿色化工、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方向。
(2)补助标准
2026年一季度产值达4000万及以上,产值同比增速为正的企业,对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或产量增幅超30%以上的,给予3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①支持绿色化工产业资金申报表(附件11);
②统计局B204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③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原材料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50962,邮箱:gxwycl@163.com。
2.支持绿色化工园区顺利开展竞争力、智慧化评价
(1)支持对象
柳州已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
(2)补助标准
2026年一季度,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得分超60分及以上且智慧化评价得分超60分及以上的园区,给予3万元奖励。
(3)申报材料
2025年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智慧化评价自评情况材料(加盖公章),自治区竞争力评价、智慧化评价部门审核结果(扫描件)。
(4)责任科室
原材料工业科,联系电话:0772-2850962,邮箱:gxwycl@163.com。
(九)推动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
1.支持对象
2026年一季度产值达2000万及以上,产值同比增速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或产量增长超1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行业大类:17、18,行业中类:268、271—278)
2.补助标准
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奖励标准表
|
档次 |
主营业务收入或产量增幅 |
奖励金额(万元) |
|
第一档 |
10%(不含)—20% |
3 |
|
第二档 |
20%(不含)以上 |
5 |
3.申报材料
(1)支持轻工产业企业提质扩量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0);
(2)统计局B204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轻工科,联系电话:0772-2805986,邮箱:lzgxwqgk@163.com。
(十)支持林产加工及纸业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
1.支持对象
2026年一季度产值达4000万及以上,产值同比增速为正,且主营业务收入或产量同比增长30%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行业大类:20—22)
2.补助标准
对主营业务收入或产量增幅在30%及以上的林产加工及纸业产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轻工产业企业提质扩量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0);
(2)统计局B204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轻工科,联系电话:0772-2805986,邮箱:lzgxwqgk@163.com。
二、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一)支持企业参加展会展销,开拓国内外市场
1.支持对象
2026年一季度参加境内外大型展会或在境内外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产品展销推介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
对参加境内外大型展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其展位费、会场搭建等费用给予50%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境内外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产品展销推介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其场地租赁费、会场搭建费、产品物流等费用给予50%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2);
(2)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销会的展位等相关费用的支出凭证;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产品订货会、产品展销推介等费用支出凭证;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市场开拓科,联系电话:0772-2812820,邮箱:lzxfpgy@163.com。
(二)加强产业协同,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1.支持对象
柳州市规模以上汽车和机械零部件企业。
2.补助标准
对2026年一季度当季向单一主机厂配套销售额同比增长8%以上的零部件企业,按照其2026年一季度当季较2025年同期销售额增量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3.申报材料
(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2);
(2)企业按申报奖励金额提供相对应的采购合同,销售凭证,销售额同比增长数据等;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4.责任科室
市场开拓科,联系电话:0772-2812820,邮箱:lzxfpgy@163.com。
三、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协同发展
(一)支持对象
2026年开展“产销分离”业务的贸易企业。
(二)补助标准
鼓励工业企业成立批发业、零售业销售公司,对工业企业通过新成立销售公司或现有贸易公司开展销售业务,并为全市批发业、零售业发展做出贡献的,按照企业2026年一季度实际销售额增量给予不超过0.25%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1.支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3,由企业填写);支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14,县区、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材料后填写汇总表,并盖章报市商务局);
2.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3.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5)。
(四)责任科室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联系电话:0772-2823911,邮箱:lzswsck@163.com;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开拓科,联系电话:0772-2812820,邮箱:lzxfpgy@163.com。
四、政策资金申报程序
(一)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收集申报材料,并对企业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按照政策文件规定主动向企业解答。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企业公章)。
(三)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打包统一报送,于2026年4月27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商务局对应科室。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商务局将复核后拟奖励名单及金额报市政府审定通过后,联合市财政局下达奖励计划,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五、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及第一批措施涉及的奖励资金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2026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26〕1号)预算标准控制,各政策申报方向的奖励金额均为上限标准,各块资金奖励比例安排可按照资金额度、政策效果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企业申报奖励资金以万元为最小单位,不足万元部分不予奖励。
(二)申报企业需在柳州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视同为独立法人单位,申报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政策奖励资金的项目单位包含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单位。
(三)申报企业和项目单位应守法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两年在环保、安全、质量、纳税、统计等方面不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不违反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违反规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项目实施问题严重的企业和项目单位,一经查实,收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视情况取消其2到5年内工业和信息化资金申报资格。
(四)除已备注不可同时申报的政策外,柳州市各条政策可以叠加享受,若企业同时申请自治区同类型政策,按“从优、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五)大力推进惠企资金简易申报改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本政策条件的企业,加快财政资金拨付。
(六)请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企业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对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商务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附件:1.支持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项目建设奖励资金
申报表
2.支持人工智能终端及机器人产业发展奖励资金申
报表
3.支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4.支持钢铁产业本地供应奖励资金申报表
5.供应钢材情况明细表
6.支持关键金属新材料产业奖励申报表
7.支持装备制造业整机企业加大新能源产品生产奖
励资金申报表
8.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项目建设奖励资金申报表
9.支持新能源电池电芯企业增产资金申报表
10.支持轻工产业企业提质扩量奖励资金申报表
11.支持绿色化工产业资金申报表
12.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奖励资金申报表
13.支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奖励资金
申报表
14.支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协同发展奖励资金
汇总表
15.企业申报承诺书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柳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李锦,0772-2825431)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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