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5-15 15:09   

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6〕376号),请你们依照文件认真落实,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企业申报流程。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线上申报,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佐证材料(按附件3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培育平台于2026520日开放,2026630日关闭。

(二)部门审核与报送。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须在202673日前完成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线上审核工作,并于2026722日前将推荐上报文、通过评价和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包含电子版和盖章后的pdf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促进科邮箱:zxk2820317@163.com

二、申报要点

1.申报范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企业只需按照自身所获得最高一级称号参加复核,2023年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若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2.合规经营要求。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审核标准。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务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未满足直通条件且自评分低于60分的企业,不予推荐和通过复核。

2.申报层级关联。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申报评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必须先获评创新型中小企业。

3.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充分动员已获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的企业积极申报,通过广泛发动形成规模优势,从而为申报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争创自治区及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夯实基础。


附件:1.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桂工信企业〔2026〕376号)

      2.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5.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6.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515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阳丽群,0772-28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