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21 16:59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增强文件后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了解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我局决定对《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柳政发〔2005〕19号)开展实施后评估。评估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2026年8月28日止。
二、征求意见文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柳政发〔2005〕19号)
三、意见反馈途径
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zxk2820317@163.com
电话:0772-2820317
邮寄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4楼425办公室。
附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柳政发〔2005〕19号)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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