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21 16:59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增强文件后评估的科学性、合理性,进一步了解实施情况、评估实施效果,我局决定对《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柳政发〔2005〕19号)开展实施后评估。评估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众参与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公告之日至2026828日止。

二、征求意见文件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柳政发〔2005〕19号)

三、意见反馈途径

请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zxk2820317@163.com

电话:0772-2820317

邮寄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4425办公室。


附件: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柳州市中小型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柳政发〔2005〕19号)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