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1-01-15 15:45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法办〔2020〕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开展“两单融合”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编办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于上半年向县区征求工信系统市、县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修改意见。结合当前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和调整情况、国家政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对2019年已印发的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及其责任事项有关要素进行优化调整提出修改建议。

一是依据《国家发改委第23号令》,2019年3月28日起,废止《煤炭经营监管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建议删除通用目录中关于煤炭的事项。二是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我市未取得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的正式委托,目前不具有办理民爆类事项的职能。建议删除民爆类事项,或正式委托市、县区开展此项工作。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新的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后,将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重新调整并公示。

2.加强监管,创新管理模式

加强监管。为提高监管效能,避免出现执法任性、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我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信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和行政强制措施等裁量的权力,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公正、公开、合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创新管理模式。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柳州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计划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工作内容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我市10家企业开展了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和阶梯电价执行专项监察,并及时公示检查信息,确保检查程序公平公正,为执法检查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3.服务便民,推进数据共享

服务便民。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一事通办”改革决策部署和柳州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一事通办”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一是动态调整广西政务一体化平台,完善事项清单及各事项要素。目前梳理出本局依申请6类政务服务事项,共5个主项,分为6个办理项。二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依法依规逐项动态调整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压缩裁量空间、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上下对应、有效衔接”。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初审转报”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限时办结制。三是精简办事材料、减少跑腿次数。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工信部门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15项),将优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政策落实到位。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目标,以“一件事”的形式将涉及事项和环节组合成为一个套餐,整合涉及事项的共性材料,合理编排个性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次采集”,减少群众跑腿次数,真正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

推进数据共享。我局积极开展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信息共享需求统计工作、柳州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一体化平台录入等相关工作,避免政务数据资源出现共享难、汇聚难、集约难、安全难的问题,实现“数据跑路、信息跑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为落实自治区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精神,规范政府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柳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对我局2015年至今起草的35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为贯彻落实“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对起草的《柳州市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若干措施》《柳州市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重点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柳州市促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1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的通知》《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暂行管理办法》。2020年5月,按照我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法律顾问遴选程序》,完成今年常用法律顾问的选聘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深入,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各方面。如:对我局在行政管理及各项重大决策中所提出的有关行政管理等相关法律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风险预测,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为我局对外作出的行政文件(包括函件,行政决定)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我单位提供法律“智囊团”作用。截止12月底,法律顾问共审核10份合同,处理道口办纠纷事宜,为单位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落实“三项制度”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执法人员配合工信厅开展执法工作,并对我市1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工作,对企业的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法执行情况、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法执行情况、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法执行情况、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广西凤糖雒容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白沙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糖业集团露塘制糖有限公司、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司、广西凤糖柳城生态肥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六塘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鹿寨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鹿寨纸业有限公司、广西凤糖融安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凤糖融水和睦制糖有限责任公司各项监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节能监察抽查结果已在局网站公示。截止2020年12月份,我局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

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执法人员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结束后,严格按要求记录归档,对企业进行“一户一册”的记录模式,完整记录监察执法内容,做到执法行为信息全记载,执法过程留痕,有效提高执法社会满意度。

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出台《关于印发柳州市工信委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的通知》《柳州市工信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执法承办科室和政策法规科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我局政策法规科为法制审核机构,政策法规科3名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目前,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已公布在局网站。

2.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对我局行政检查事项,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年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检查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是我局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

3.全面推行涉企信息统一归集

为实现涉企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积极开展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监管效能。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相关制度,强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慎制定进行集中学习;邀请法律顾问至我局开展“《民法典》部分条文介绍”专题讲座。此次讲座,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民法典》中的部分条文,并以新旧法条做比较,以案说法,内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增强了我局人员的法律意识。

深化和改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认真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将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列为年度普法重点,及时开展宣传教育,促进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以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对2021年起施行的《民法典》进行广泛的学习和宣传。结合执法工作,大力开展专业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履行专业法宣传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的意识和责任,在执法和履职中积极开展专业法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专业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行政相对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法治观念。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广西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概括的“十个坚持”为我局依法行政的方向航标,把依法办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经常性提醒督促,推动班子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下半年,邀请了法律顾问对领导班子进行法治授课,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法律内涵和实践要求进行了系统阐释,深入讲解了

《条例》对规范政府决策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着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速增效。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们需要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体系,研究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法制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对执法装备有更高的要求,工作内容越来越专业,需要执法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

协调法律顾问对相关涉法事务进行及时处理,加强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建议功能,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提高决策水平,不断推进推进法治单位建设。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单位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统一和促进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