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来源: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5-12-08 17:18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本级及下属单位 |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
投标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在招投标活动中,按照约定缴纳给招标人的投标责任担保 |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 2 |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本级及下属单位 |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合同的履行期内提供的资金保证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政府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
| 3 |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本级及下属单位 |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的资金担保 |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 | 政府制定:财政部 自治区财政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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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本级及下属单位 |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活动中,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交的资金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2% | 政府制定:财政部 自治区财政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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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本级及下属单位 | 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 |
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 保证金预留比列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政府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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