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 2025 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柳州市2025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柳州市2025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
为充分发挥柳州工业优势,扎实做好强产业文章,全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巩固提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制造强市,确保实现一季度柳州市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力争实现一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5%,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1%,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一)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生产。对2024年一季度产值实现正增长,且2025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对日化、生物医药等困难行业可适当降低标准。
(二)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对2024年一季度产值负增长,且2025年一季度产值增速实现扭负为正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档次分类给予一定奖励。
(三)支持新建投产企业加快释放产能。对2024年4月以来(含2025年一季度)新建投产,且2025年一季度产值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二、支持重点行业稳增长
(四)支持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一季度整车企业乘用车产量达到或超过15万辆、商用车产量达到或超过7000辆的,给予一定奖励。
(五)支持钢铁产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升产品竞争力。对一季度品种钢占比超过40%的钢铁企业,按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机械产业绿色化生产,开展产业链安全攻关工作。对工程机械企业推出的新能源工程机械,2025年一季度累计销量实现同比正增长,产销量超过500台的,销量超出部分给予一定奖励;开展产业链安全攻关工作,推动关键零部件由海外采购转为国产化供应,一季度开展可靠性验证,每成功验证一款关键零部件(柴油发动机、变速箱、传动件)给予一定奖励。
(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焕新发展,培育优势产品。在2025年一季度,对以中成药、人造板和家具为主要工业产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实现正增长,产量增幅超过10%的,给予一定奖励。对以预包装柳州螺蛳粉为主要工业产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产值实现正增长,主要产品寄递量实现同步增长的,给予一定奖励。
三、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八)2025年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许可、土地、环保、节能等手续完善且不属于我市各级政府平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以实际完成投资额按阶梯给予一定奖励。
(九)对2025年一季度工业投资、产值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区(新区)给予一定奖励,资金专项用于解决辖区内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鼓励企业开拓市场
(十)支持工业企业向海图强,开拓海外市场。支持柳州市汽车和机械零部件、轻工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25年一季度加大出口,汽车和机械零部件企业出口贸易额达1000万元以上,轻工企业出口贸易额达500万元以上,按出口交货值增量部分给予一定补助。
(十一)支持企业参加展会展销,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展销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其展位费给予一定补助。
(十二)加强产业协同,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融通发展水平,支持零部件企业和主机厂协同发展。对向单一主机厂配套销售额同比增长8%以上的,按照增量销售额给予一定补助。
五、加强融资促进支持
(十三)根据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对于2025年“桂惠贷”的指导意见,研究开发“桂惠贷—柳州工业贷”特色金融产品。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给予贴息,产品实行名单制管理,名单由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
六、开展专项帮扶行动
(十四)加强春节期间工业企业生产组织和节后企业开工复产组织保障。各县区工信部门要鼓励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抢抓节假日连续生产,要加强节后企业开工复产组织,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设备维护、人员组织等相关工作,实体经济服务员要深入企业、项目协调解决节假日安全生产及开工复产的困难和问题。
(十五)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组织送政策入企服务,通过制作新媒体政策解读视频、编制政策汇编等形式,精准到位送政策上门。
七、强化运行监测调度
(十六)加强重点企业监测服务,动态调整扩大生产、扭负为正、新建投产、拟上规“四张重点企业清单”,加强对企业排产计划、用工用能、资金需求和检修计划等情况监测,盯住苗头问题及时处置。
(十七)持续完善服务企业机制,落实实体经济服务员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要素保障、积极建言献策、助企降本增效,有效推进企业、项目各类问题协调解决。
八、其他事项
(十八)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总量按5000万元控制,各块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补助资金以万元为最小单位,不足万元部分不予补助。
(十九)根据各工业企业对全市2025年一季度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贡献情况(增速、增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加快兑现工业企业财政奖补资金。
(二十)以上奖补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申报,除已备注不可同时申报的政策外,各条政策可以叠加享受,若已申请自治区同类型奖补政策(《关于推动工业经济实现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的政策措施》)则不可申请该政策相应奖补资金。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