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柳政办〔2024〕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柳州市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全市经济稳增长的部署要求,全力实施好工业、数字经济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开好局,奋力实现“开门红”,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工作目标
力争2024年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工业投资增长15%左右。
二、工作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建立正增长、负增长、新建投产、拟上规四张企业清单,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按当季度产值增长或恢复情况分级分类给予资金支持,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用工、采购生产物料和加强安全生产,以及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利用节假日增加排产等。
1.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生产,鼓励订单充足、有扩大生产潜力的重点工业企业增加排产,对当前生产形势好、2023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力争推动300家以上正增长的重点企业实现生产提速。
2.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帮助生产订单不足、要素保障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协调解决融资、订单、原材料、用工等困难问题,对当前面临经营困难、2023年产值增速为负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2023年一季度实现增长或环比2023年四季度实现增长5%以上,或2024年一季度产值增速同比或环比实现降幅收窄10个百分点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力争推动500家以上增长低迷的重点企业实现生产加快恢复。
3.支持新上规的重点工业企业加快设备调试、增加用工、产品推广等,加快释放产能。
对2023年4月以来(含2024年一季度)新建投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800万元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推动初步符合条件的20家以上新建投产企业实现产能利用率加快提升。
对2023年年报第二批上规的工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完成产值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推动初步符合条件的66家重点企业实现产能利用率加快提升。
4.推动计划投产企业加快完善竣工验收手续、上规入统。
(二)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
用好重点工业项目计划开工、在建、竣工、储备四张项目清单,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开展重点在建项目提速行动,加强重点项目调度,鼓励项目业主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对一季度完成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按完成投资额分台阶给予资金支持,重点推动初步符合条件的50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更多实物投资。
(三)支持工业企业向海图强
支持工业企业参加“广西好品”东盟专场供需对接等活动,鼓励工业企业在柳州设立面向东盟的进出口制造基地、拓展海外市场,推动汽车、机械、柳州螺蛳粉、智能家电等优势产业和产品“走出去”,打造一批面向东盟的拳头产品。对一季度同时满足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出口交货值达到一定额度的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奖补资金总量按1000万元控制,各分项资金安排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视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延续至2024年第二季度。
(二)根据各工业企业对全市一季度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贡献情况(增速、增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加快兑现工业企业财政奖补资金。
(三)已申报自治区同类奖励政策的企业和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
附件: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资金安排表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政府督查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印发
附件
2024年一季度推动工业稳增长资金安排表
序号 | 政策措施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资金使用考虑 | 预计多增产值(亿元) | 预计多增投资(亿元) | |
1 | 支持正增长企业继续扩大生产 | 275 | 对当前生产形势好、2023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 | 17.1 | ||
2 | 支持负增长企业加快恢复生产 | 300 | 对当前面临经营困难、2023年产值增速为负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同比2023年一季度实现增长或环比2023年四季度实现增长5%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 | 18.6 | ||
3 | 支持新上规企业加快释放产能 | 150 | 1.对2023年4月以来新建投产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产值800万元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2.对2023年年报第二批上规的工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完成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按产值规模(当季度)分行业分类给予资金支持。 | 9.3 | ||
4 | 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加快投资 | 175 | 对一季度完成投资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按完成投资额分台阶给予资金支持。 | 4.5 | ||
5 | 支持工业企业向海图强 | 100 | 对一季度同时满足产值同比增长5%以上、出口交货值达到一定额度的工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 5 | ||
1000 | 总金额按1000万元控制,各分项资金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 多增产值50亿元,拉动规上工业产值增长5.3个百分点。 | 多增投资4.5亿元,拉动工业投资增长4.3个百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