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10-11-15 16:20   


2010年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要求对本部门信息进行公开,现将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任务完成的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我委主要利用中国柳州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市档案馆公共阅览室三大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信息数量有1000余条;于3月31日前主动公布我委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已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时限及收费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但一年来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我委2010年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均为0。

3、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0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4、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信息上传工作,共公开各类信息上百条。

(二)主要做法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委2010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等文件的精神,逐项落实各项制度。我委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我委制定有《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政府信息公开。

2、我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形式进行公开。

(1)我委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交送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并逐步完善我委在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组织和个人能够在以上地方方便查阅我委的各种信息,包括我委工作职责、科室设置情况、领导成员基本信息、行政审批事项等内容,在我委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能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委还按照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的要求,将我委的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程序等信息通过公共查阅点和互联网进行公开。

(2)我委通过我市门户网站“中国柳州”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我委的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实时公开我委介绍、领导信息、经济信息、工业信息、我委工作动态等内容,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高效性。

(3) 我委建立自治区政务服务热线保障机制,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设在委办公室,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外,涉及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都能在我委办公室进行查阅。

(三)工作成效、亮点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4.加强保密教育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便民、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2010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才刚起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够清楚,对有关知识和具体要求不熟悉。

二、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建议

1、由于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时间尚短,许多方面尚处于摸索阶段,不可避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效利用网络等平台加强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区市信息化建设不同步,信息数据资源无法实现共享利用,以致今年自治区两个平台要提交上传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和市政府网站信息的重复,加重各部门的重复做工和工作量。建议各级部门在信息平台建设上重视考虑资源共享利用的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及共享力度。

三、小结

2010年,我委将继续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部署,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完善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