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2023年二季度汽车稳增长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3-06-29 18:00   

为支持柳州汽车生产企业开拓市场,加快新车型产能爬坡,提升汽车产量推动供需循环畅通,减轻汽车行业整体下行影响,加快柳州市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步伐,根据2023年3月29日柳州市经济运行会议精神,我局起草了《柳州市2023年汽车稳增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及重要性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运行主要呈现恢复性好转,需求仍然不足,企业经营压力普遍偏大,加之国际局势复杂多变,汽车工业稳增长任务依然较重。

全国汽车市场表现持续疲软,其中微小型新能源电动车市场基本饱和,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主要依靠插电式混动PHEV、中大型纯电EV车型拉动。此外商用车行业市场由于受到运价低迷、运力过剩、货运需求低迷、基建工程开工率不足、库存高等影响,行业开工率仅为60%左右,市场并未如预期出现需求快速反弹局面,仅一季度出现了短暂复苏,然后销量开始下滑。

汽车行业是柳州市最重要的支柱产业,需要稳定和扩大新车型产量的有效政策持续提振,尽快发挥新产品的增量贡献。制定柳州市汽车稳增长工作方案,旨在激励整车生产企业在二季度期间,积极开拓市场,促进汽车销售,特别是加快新车型的产能爬坡,充分利用本地产能,保障汽车产业链稳定,推进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方案》正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奖励对象和标准、奖励资金申请和审核及其他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内容:鼓励柳州市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稳增长有关政策,优化生产计划安排,提升乘用车和商用车产量,确保二季度经济稳定增长。

(二)活动时间: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奖励对象和标准

奖励对象为柳州市汽车生产企业。奖励标准:1.对二季度本地累计产量达到14万辆的整车企业,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对超出14万辆的增量部分按照每辆2000元给予奖励;2.对二季度本地商用车整车总产量达到8000辆的且同比保持增长,一次性奖励企业2000万元,对超出8000辆的产量,按照每辆车4000元的给予奖励;3.对新能源商用车二季度整车总产量达到5000辆的且同比保持正增长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0万元,对超出5000辆的产量,按照每辆车1000元的给予奖励;4.对拉动2023年上半年产值实现正增长的整车企业,单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各项奖励资金按照自治区与柳州市1:1比例配套奖励资金。

(四)奖励资金申请和审核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奖励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统计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核实情况提出奖励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自治区级奖励部分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开展申报审核及拨付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奖励资金由柳州市本级财政承担,如果上述措施所需经费超过预算,每家企业按比例核减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