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31000/2023-1390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19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二季度汽车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工信规〔20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9日
-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印发柳州市2023年二季度汽车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工信规〔2023〕2号
各有关企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2023年二季度汽车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9日
柳州市2023年二季度汽车稳增长工作方案
为推动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和完善,大力实施工业企稳突破攻坚行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增加汽车产量,促进供需循环畅通,加快柳州市打造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步伐,推进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方案内容
鼓励柳州市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稳增长有关政策,优化生产计划安排,科学调配产能利用,通过调整车型排产计划、加快新车型生产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提升本地车型产量,加快新产品新车型产量爬坡,提升乘用车和商用车产量,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整个企业产业链的稳定发展,确保二季度经济稳定增长。
二、实施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奖励对象和标准
(一)奖励对象:柳州市汽车生产企业。
(二)奖励标准:
1.乘用车方面:对2023年二季度通过加快新车型产量爬坡、提升本地产量成效显著,在二季度本地累计产量达到14万辆的整车企业,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对超出14万辆的增量部分按照每辆2000元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增量部分奖励不超过3000万元。
2.商用车方面:对2023年二季度商用车稳增长效果显著的,整车企业二季度本地商用车整车总产量达到8000辆的且同比保持增长,一次性奖励企业2000万元,对超出8000辆的产量,按照每辆车4000元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增量部分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对新能源商用车二季度整车总产量达到5000辆的且同比保持正增长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0万元,对超出5000辆的产量,按照每辆车1000元的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增量部分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3.产值增长奖励:对2023年二季度产量提升工作成效明显,实现拉动2023年上半年产值正增长的整车企业,单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
以上三项单个企业合计总奖励不超过8000万,奖励资金按照自治区与柳州市按1:1比例配套扶持资金。
四、奖励资金申请和审核
(一)企业申请。请有意向企业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申报材料如下:
1.奖励申请报告;
2.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过的2023年二季度车辆产量汇总表和上半年企业报表。
(二)部门审核。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资金计划下达与拨付。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奖励资金计划并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拨付至企业。
(四)自治区级奖励部分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审核及拨付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奖励资金总预算安排1亿元,按照自治区与柳州市1:1比例配套奖励资金,其中市本级承担部分从柳州市2023年本级产业发展资金预算中安排。
2.如市级奖励资金超过预算,每家企业按比例核减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