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答疑

来源: 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2020-08-31 16:20   

1.如何进行2020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职称申报?

要申报2020年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请认真阅读《关于申报2020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的通知》(柳工职办〔2020〕1号)及其附件、《关于申报2020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的补充通知》(柳工职办〔2020〕5号)及其附件、工程系列职称学历和资历有关要求等。通知文件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职称申报”专题、职称申报交流QQ群(群号590050455)群文件查找。符合申报范围、对象的申报人应对所申报级别职称评审条件及最新学历资历要求进行逐条对照,如果符合申报条件即可进行材料准备及网上申报。

个人申报须按照申报通知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在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注册、签署承诺书,按系统规定模块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扫描证明材料原件上传至指定位置,然后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个人需随时关注申报进度和系统审核反馈情况,对退回的申报材料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后再次上报。逾期未补充上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2.申报2020年度柳州市工程系列职称用哪一个网络申报评审系统?

进行柳州市2020年度工程系列职称申报应登录广西柳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专题专栏”处设有服务平台链接按钮。在此服务平台上还可以办理职称重新确认、职称证书遗失补办和注册登记等。在点击“职称申报”时会跳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平台,不影响申报材料的填报和审核。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Chrome)、火狐浏览器(Firefox)、360极速浏览器等登录系统,如界面无法打开或响应时间过长,建议使用CTRL+F5刷新页面后重试。

3.市工信局职改办接收工程系列哪些行业、专业职称的申报材料?

根据2020年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市工信局职改办接收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自然资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正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接收工程系列工程专业、住建行业、自然资源行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高级职称的申报材料;接收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生态环境行业相关专业的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交通运输行业高中初级职称均不在柳州市申报评审,个人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上报给市交通局,再报市职改办推荐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申报评审。广播电视行业在文广旅局职改办申报,水产行业通过农业农村局职改办向上申报,快递行业通过邮政管理局职改办申报。

4.住建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去哪里申报职称?

从事建设工程及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的通过市工信局职改办申报,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副高级评委会。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在住建局职改办(联系电话:2823045)申报,根据申报级别相应选择柳州市建设工程系列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正高级职称、高级建筑师、高级规划师的,个人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上报给市住建局,再报市职改办推荐到自治区住建厅申报评审。

5.自然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去哪里申报职称?

从事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的通过市工信局职改办申报,申报中、初级职称的在住建局职改办申报。

6.工程系列各行业、专业职称的评审条件是否一样?

不一样。工程系列各行业均印发有评审条件,申报人必须符合所申报行业、专业的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正高级职称没有行业评审条件的则按工程系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执行。

7. 工程系列各行业、专业职称的评审条件有哪些?

申报工程系列工程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桂职办〔2017〕32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桂职办〔2020〕56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桂职办〔2019〕34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桂职办〔2017〕35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桂职办〔2019〕35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8.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学历和资历有哪些调整?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74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职改办对工程系列各行业评审条件中的学历和资历要求进行明确,统一规范标准。明确的学历资历条件如下:

正高级工程师:具备工程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包含取得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职称)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满足以上学历之一,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满足以上学历之一,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满足以上学历之一,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9.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职称的能不能申报职称?

可以申报。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高级和中级职称。

高级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4年以上。

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10.不是从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没有职称的怎么申报职称?

2020年仍可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号文和《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号文规定的资历年限和要求进行无职称申报中初级职称。

硕士学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中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且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其他规定的,可无职称直接申报工程师职称。

大学专科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中专学历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且符合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其他规定的,可无职称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11.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可不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

对照正常晋升的学历条件,具备大学专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申报高级工程师。如果满足破格条件,可以破学历进行申报。

12.关于破格条件有什么新的规定?

(1)取得大专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的,满足评审条件其他要求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2)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20年、15年,可分别破学历或资历申报高级、中级。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提前1年申报。

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破学历或资历申报职称,不能同时破学历和资历。

13.破格申报住建行业高级工程师需要2名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吗?

不需要。

14. 破格申报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破格申报的,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各级职改办应严格审核。

15.工程类专业学位包含哪些专业类别?

工程类专业学位即工程硕士学位,是指取得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工程硕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的工程硕士不在此列。原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2018年已调整到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代码1256),也不在此列。

16.工程类硕士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主要有哪些领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领域主要有: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纺织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兵器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安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车辆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工程、工业设计工程。

17.现有职称不是工程系列的可以申报工程系列高一级职称吗?

可以。落实国家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中关于申报职称应取得本系列下一级职称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职称系列不一致的,应及时转评职称。结合我区实际设置5年过渡期,2026年及以后晋升职称的,应取得本系列下一级职称并满足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要求。跨系列转评或申报多个职称时,业绩成果应与申报系列或专业一致。

18.获得工程领域职业资格的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吗?

可以。我区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可查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与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5号)。取得通知中所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凭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认定相应职称不用办理重新确认,申报人需扫描上传职业资格证书,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时间为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时间。

根据《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19.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审吗?

可以。根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从2004年1月1日起,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和信息系统、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其初级、中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条件,且申报专业不是全国统一组织考试的专业,可以申报评审。在2020年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中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还增设了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相关专业。

20.在申报系统中找不到自己申报的专业怎么办?

申报专业不是在学校所学的专业,而是以申报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来定。申报专业严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印发的《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桂职办〔2020〕42号)所列举的专业目录进行选择。如果找不到一致的专业,可以选择最相近的专业。申报人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应与所申报的专业相对应。

21.“双定向”评审政策适用于哪些人?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以下简称“双定向”)政策适用于全区8个挂牌督战县,柳州市融水县和三江县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县城所在地及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在2020-2023年适用该政策的评价标准和评审方式。申报人可比照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双定向”职称或通用职称。

22.“双定向”评审政策对学历和资历有什么要求?

“双定向”评审政策在评价标准方面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申报副高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大专,申报中级职称最低学历可视情况放宽至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在挂牌督战县累计工作分别满5年、10年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中、高级职称,即应分别取得下一级职称满3年、4年。

23.对“双定向”职称的使用有什么限制?

获得“双定向”职称的人员,职称证只在全区8个挂牌县范围内有效,流动到区内其他地区的,需取得通用职称方可聘任。流动到8个挂牌县以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申报高一级职称必须先重新评审通用职称。

24. 申报“双定向”职称是否经过县工信部门上报?

融水县的应经过县工信部门(融水县科工贸局)上报。选择申报“双定向”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应经过以下流程审核上报:个人——所在单位——主管局——县系列职改办——县职改办——市系列职改办(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三江县的不必经过县工信部门上报。

25.选择“双定向”申报需要上传什么证明材料?

选择“双定向”申报,应提供符合“双定向”评审政策放宽资历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在挂牌督战县累计工作满10年提前1年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应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

26.对扫描上传的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

上传的材料必须是原件扫描上传。如确实无原件的,材料复印件应加盖核验章和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必须清晰可见,且文字正向摆放。扫描仪建议采用200*200dpi JPG图片格式,扫描出来像素是500K左右,图片即使放大后也清晰可见。

27.个人需要上传学历证书材料吗?哪些人需要提供学籍查档材料?

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评人员需要上传学历证书材料。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的,个人将查询结果截图上传至“学历情况”栏目指定位置。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不到的,需要扫描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或学籍查档材料。没有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的必须提供学籍查档材料。不要求申报人取得的所有学历都提供查档材料,而是申报人按哪个学历符合申报条件的就上传哪个学历的查档材料。学籍查档应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到申报人档案保管单位进行学籍情况核实,复印档案中与申报学历有关的学籍材料并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

28.需要扫描上传下一级职称证书吗?

下一级职称证书(即现职称)通过在线审验能够实现查询共享的参评人员,不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材料,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完成姓名、身份证号录入后,点击“查询”,可在“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栏目内自动生成证书信息。如无法在线查询到证书信息,则需手动填写证书信息后,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

29.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怎么判定?

以职称证书上的授予时间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

30.下一级职称证不是广西职改部门颁发的可以申报吗?

在自治区外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取得职称,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35号)有关规定先办理重新确认。职称重新确认在申报系统上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办理。有关事项可咨询市职改办(联系电话2629373)

31.2017年及以前取得的民营企业职称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认可吗?

不认可,2017年及以前取得的民营企业职称证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聘用,需按照全区通用评审条件重新申报评审。按照自治区职改办(桂职办〔2018〕61号)有关规定,工程系列的民营企业评审条件不再单独设置,使用全区通用的评审条件。2017年及以前通过民营企业评委会评审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国有企事业单位,需按照全区通用评审条件重新评审,方可聘用。但可以以民营企业职称申报高一级职称。

32.需要上传2020年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单吗?

完成2020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申报时无需提供纸质证明,在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后,点击“查询”,可在“继续教育情况”栏目自动生成考试合格证明提示。

33.对上传发表的论文材料有什么要求?

论文应发表在公开发行期刊上,期刊必须有CN和ISSN刊号。期刊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手册等不在此列。发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计为参评论文。

扫描上传在期刊发表的论文必须同时附上该期刊(包括连续型电子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门户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全文。期刊校对文章清样、录用证明等均无效。论文目录页一般为有申报人论文的目录页,并在论文标题处做好标记;版权页一般显示有CN和ISSN刊号。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篇。发表的国外期刊SCI、EI上的论文认可,外文论文应附上中文翻译。

3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可以作为“论文、著作条件”的技术工作总结吗?

不能。“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是对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字数在1万字以内。“论文、著作条件”的技术工作总结,主要是结合参与的重点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作实践及取得的业绩,独立撰写的技术工作总结,字数要求不少于2000字或3000字。作为“论文、著作条件”的技术工作总结应上传到“论文、著作”板块内,并且要提供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

35.提供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工作业绩成果、奖励和专业工作经历应注意什么?

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工作业绩成果、奖励和专业工作经历必须是取得现职称以后的,原则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取得现职称以前的不必提供。在填写上传材料前应认真对照所申报行业职称的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逐条进行梳理。每填写上传一项具体内容及证明材料必须同时选择此项内容和材料符合评审条件中对应的那一个具体条件。以上申报材料和获奖情况一般按重要程度排序。

例如:某位从事质量检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其取得工程师以后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之一是主持完成了4项企业的质量体系和质量攻关的计划、设计和建立工作,并在企业组织实施。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的“9.专业工作经历”板块中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对应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的第六条第二类第(七)点,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栏选择“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 2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或 4 项以上小型企业的质量体系、计量体系、特种设备安全体系、标准体系、质量攻关或质量振兴的计划、设计和建立工作,并在企业组织实施”。上传的佐证材料应为已完成并实施的质量体系和质量攻关材料,同时要有材料证明申报人主持了这些质量体系和质量攻关的计划、设计和建立工作。

对应的,该专业技术人员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如取得的业绩成果是其主持编制完成的3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取得突出成效,获得企业认可。申报人可在申报系统的“7.工作业绩要求”板块中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对应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的第七条第二类第(六)点,在“业绩成果”栏选择“主持编制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或3项以上小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取得突出成效,获得企业认可”。上传的佐证材料应为取得突出成效的3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同时要有材料证明这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取得突出成效,获得企业认可。

36.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需要额外提供哪些材料?

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需要提供学历证明材料,还需要提供个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当月)社保缴费证明。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核验的,不需要个人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进行核验的,申报人应将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原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

37.个人需要提供年度考核材料吗?

申报人不需要提供年度考核材料和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表。单位审核推荐时需提供申报人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2015年度-2019年度)。如申报人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则提供申报人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如果近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38.都要扫描承诺书原件上传吗?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应将个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将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对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的不作要求。

39.劳务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外人员,以什么单位申报?

建议在实际工作的单位进行材料申报及审核推荐。一般应扫描上传劳务派遣合同。

40.单位要组织审议小组审议推荐吗?

单位必须对所有申报人员及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将审议情况如实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还应将审议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后的审议推荐表原件扫描上传至指定位置。审议小组一般由行政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或7人组成(不能是双数),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职称)不得少于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二。

41.单位要组织哪些人进行面试答辩?

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各单位应在审议前组织面试答辩,并将答辩情况如实在申报系统中填报。

42.对单位公示材料和时间有什么要求?

公示材料包括评审表、学历证书、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著作、论文等材料。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时间。

43.单位需要出具专家鉴定意见吗?

对专家鉴定意见不作要求。

44.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写什么内容?

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不能简单地写“同意推荐”。

45.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以直接上报系列职改办吗?

必须逐级审核上报。单位有主管部门的,需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县级单位只需要经过县级主管部门,不需要经过市级主管部门。如果县区有职改部门的,县区单位还需要通过县区职改部门审核后才能上报到系列职改办。设有职改办的县区主要有: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柳江区、柳东新区、高新区。

46.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审核后上报到哪里?

上报市系列审核—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47.个人或单位发现填写有误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可以撤回吗?

如上报单位未进行审核的,个人或单位可以自行撤回。如上报单位已审核或想越级操作的,则不能撤回,只能联系对方退回材料。

48.申报2020年度工程系列职称什么时候截止?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单位应在8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逐级上报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单位应在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逐级上报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的,单位应在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至柳州市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网络申报系统设定有开放和关闭时间,逾期将无法进行网上操作,申报人必须把握好申报时间,不要在临近系统关闭的那几天报送材料,应留出系列职改办和市职改办审核材料时间,以及申报材料可能会被退回修改再报送所需的时间等。

49.申报材料出问题属于谁的责任?

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第一责任,因申报人上传材料出现漏报、错报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填报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非公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同等责任),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将弄虚作假、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材料推荐上报,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处理。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单位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